有人籌碼不夠,直接全下後,為什麼輪到你卻不能再加注?在無限注德州撲克裡,全下不一定算完整加注,也不一定重新開放已行動玩家的加注權。先看上一筆完整加注增加了多少,再看這次全下多了多少,還要知道你之前是否已經行動。
「加到300」與「加了300」不一樣
假設本輪有人下注100,下一人加到300。這次增加的是200,而非300。在沒有其他條件改變的簡化例子中,下一次完整加注至少需要再增加200,也就是加到500。
若只記畫面上的300,直接認為下一次要加到600,便混淆了總額與增量。整理紀錄時,用「原總額、增加額、新總額」三欄會更清楚。

短碼全下450,為什麼不一定讓前面的人再加注?
接續上例,另一位玩家只剩足以全下到450的籌碼,比300多150,未達前次完整加注增量200。依採完整加注原則的規則,這通常不會自動讓已經對300行動、且沒有面對足額增加的玩家重新取得加注權。
尚未行動的玩家與已行動的玩家處境不同。多次短碼全下累積後如何判定,也要看採用的規則,不能把單一例子當成所有情境的裁定。

想查能不能加注,要從前面的動作看起
只截「最後全下450」不足以確認是否可以再加注。應保留本輪誰下注、誰加到多少、誰跟注,以及目前行動者此前面對的金額。限制注、底池限注與無限注也不能混用。
若按鈕沒有提供加注選項,先查牌局歷史和桌規,不要把介面差異直接當成系統錯誤;也不要重複送出指令測試。
參考:Poker TDA:加注額與行動重開規則。此為賽事規則參考;本文以無限注簡化情境說明,個別產品規則須另核對。
